近年來,許多城市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生活節奏不斷加快的需要,紛紛新建或改建了體量大、功能多、裝飾豪華的大型超市,為繁榮市場經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。但超市在迅速發展的同時,由于防火措施沒有得到及時落實,火災時有發生。因此,加強超市的消防安全工作顯得十分重要。
大型超市的防火重點應抓住源頭,做好基礎工作,在以下幾個方面著手:
(一)保證人員通行和安全疏散通道面積。超市營業廳作為公共場所,顧客人流所需的面積應予充分考慮。這方面目前國內尚無規范明確規定,但根據實際情況和參考國外經驗,貨架同人流占有的公共面積比例為:綜合性大型超市或多層超市一般不小于1∶1.5;較小的超市最低不小于1∶1。人流所占公共面積,按高峰時間顧客平均流量人均占有面積不小于0.4平方米。柜臺分組布置時,組與組之間的距離不小于三米。
(二)超市應按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和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的規定劃分防火分區。多層超市地上按2500平方米為一個分區,地下按500平方米為一個防火分區;如超市裝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,防火分區面積可增加一倍;高層市場如果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,并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裝修時,地上超市防火分區面積可擴大到4000平方米,地下超市防火分區面積可擴大到2000平方米。
(三)超市的小型中轉倉庫、服務加工及家用電器、鐘表、眼鏡修理部等應同營業廳分開獨立設置,嚴格控制動用明火。
(四)油浸電力變壓器不宜設在地下超市內,如果必須設置時,應避開人員密集的部位和出入口,且應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H的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,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,變壓器下面應設有能儲存變壓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儲油設施。
(五)空調機房進入防火分區的水平支管上,均應按規定設置火災時能自動關閉的防火閥門?照{風管上所使用的保溫材料、吸音材料應選用不燃或難燃材料。
(一)加強日常防火管理
超市應按照《消防法》和公安部第61號令的要求,認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。明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,行政負責人應當負責超市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,同樣也是超市的防火負責人。超市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消防安全操作規程,并認真抓好落實;超市建立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,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;對出租柜臺,其防火安全責任必須分清,并納入超市的統一管理之中;超市應配備必要的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,定期對職工及重點工種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,并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,及時消除火災隱患;要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,制訂滅火預案及應急疏散預案,并定期組織演練;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超市要建立定期檢查測試、維修保養制度,并加強消防控制操作人員的培訓和值班檢查;要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消防器材,使消防器材能完好使用;要建立防火檔案,對超市的防火工作情況認真登記。
(二)嚴格明火管理
超市在設置安裝、檢修、柜臺改造過程中,營業區與裝修區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,動用電氣焊割作業時,應在作業動火前,履行用火審批制度,現場必須有人監護,備有消防器材,做好滅火準備。
(三)加強易燃品管理
超市內經營指甲油、摩絲、打字紙、丁烷氣等易燃危險商品時,應控制在兩日的銷售量以內,同時要防止日光直射,與其他高溫電熱器具隔開,妥善進行保管。地下超市嚴禁經營銷售煙花爆竹、發令槍紙、汽油、煤油、酒精、油漆等易燃商品。鐘表、照相
機修理等作業使用酒精、汽油等易燃易爆液體清洗零件時,現場禁止明火。對日用少量易燃液體,要放至封閉容器內,隨用隨開,未用完的送回專用庫房,現場不得儲存。
(四)設置醒目的安全疏散線路指示標志、安全疏散出口指標燈、“禁止吸煙”標志,同時,要確保超市內安全疏散標志明顯有效、疏散線路簡捷明了、禁煙標志醒目顯眼。